一、 招生计划
专业 |
招生人数 |
专业层次 |
学制 |
录取批次 |
招生科类 |
学费 |
专业考试 |
生源范围 |
艺术设计 |
150 |
本科 |
4年 |
艺术第三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浙江省统考 |
浙江省 |
社会体育 |
100 |
本科 |
4年 |
体育第三批 |
文理兼招 |
15000 元 / 年 |
浙江省统考 |
浙江省 |
舞蹈学 |
25 |
本科 |
4年 |
艺术第三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由杭州师范学院组织专业考试 |
浙江省 |
音乐表演 (声乐) |
90 |
本科 |
4年 |
艺术第三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浙江省统考 |
浙江省 |
音乐表演(器乐) |
30 |
本科 |
4年 |
艺术第三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浙江省统考 |
浙江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本科 |
4年 |
艺术第三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
浙江省 |
10 |
本科 |
4年 |
艺术本科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面向重庆市 由重庆市招办组织考试 |
重庆市 |
10 |
本科 |
4年 |
艺术本科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
黑龙江省 |
10 |
本科 |
4年 |
艺术本科批 |
文理兼招 |
18000 元 / 年 |
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
山东省 |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
3 、在职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批准;
4 、符合浙江省招办对各专业的体检要求;
5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除符合浙江省招办要求的以外还需符合: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 4.8 以上;发音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者。
三、报名与专业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考试要求
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考试内容及要求 |
生源范围 |
艺术设计 |
2006年2月25日-26日 |
2006年3月12日 |
由浙江省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
浙江省 |
音乐表演 (声乐) |
2006年1月3日-5日 |
2006年4月10日-15日 |
按浙江省招生办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
浙江省 |
音乐表演 (器乐) |
2006年1月3日-5日 |
2006年4月10日-15日 |
按浙江省招生办的要求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
浙江省 |
社会体育 |
参见浙江省招生办体育类招生简章,由浙江省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
浙江省 |
舞蹈学 |
参见杭州师范学院的艺术类招生简章,由杭州师范学院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
浙江省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考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复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考试地点 |
生源范围 |
重庆 |
参见重庆市招生办的招生简章,由重庆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考试 |
重庆市 |
哈尔滨 |
2006年1月18日-19日 |
1月20日 |
1月21日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
黑龙江省 |
济南 |
2006年2月24日-25日 |
2月26日 |
2月27日 |
山东省招办指定的地点 |
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91号) |
山东省 |
杭州 |
2006年2月25日-27日 |
2月25日-27日 |
3月11日-13日 |
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 |
杭师院钱江学院(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
浙江省 |
注:除重庆考点外,播音与主持艺术的专业考试由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单独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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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方式
1、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社会体育专业的报名方式按浙江省招办的有关招生简章进行;
2、舞蹈学专业的报名方式参见杭州师范学院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报名
(1)、符合条件的浙江省考生持报名材料(以下简称报名材料)〔包括:《浙江省2006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科考试报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二张、有效的联系地址、电话或手机、报名考务费〕在初试当天到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2)、重庆的考生按重庆市招办的有关招生简章进行;
(3)、山东和黑龙江省的考生携带考生所在省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其它的报名材料直接向我院设在考生所在省的考点报名。
四、专业考试内容
(一)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社会体育专业考试内容参见浙江省招办的有关招生简章;
(二)舞蹈学的专业考试内容参见杭州师范学院的艺术类招生简章;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专业初试
(1)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
(2)朗读指定材料(时间3分钟之内);
(3)形象考察。
2、专业复试
(1)朗读指定材料;
(2)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限3分钟以内完成评述,并要求脱稿);
(3)现场问答
五、填报志愿及文化考试
1、所有艺术类专业合格的考生均由组织考试的学校于4月15日前发给文化准考通知单;
2 、凡专业成绩合格的浙江省考生凭有专业考试合格结论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通知单》或《考生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在填报志愿的规定时间到办理文化考试报名的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填报我院志愿。
3、重庆、山东、黑龙江的考生根据当地省、直辖市招生办在《招生考试》上公布的我院专业代码和招生计划填报。
4、考生于 6 月 7 日 -8 日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5 、考生高考外语语种原则上为英语。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六、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音乐表演、社会体育、舞蹈学专业按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录取;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专业考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该专业对应批次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占20%和文化成绩占80%的综合分来录取;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毕业文凭
学生完成相关学业, 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印制的杭州师范学院钱江学院毕业证书。凡符合杭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 经杭州师范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授予杭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一概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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