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1-20 11:20:32    访问量:1498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0年选拔
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
重点专业学习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院校:
    为更好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互补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我省2010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试点工作。现将《浙江省2010年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考试安全是考试招生工作的第一要务。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落实安全保密各项要求,杜绝试卷命制、印刷、运输、保管等过程中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试卷安全万无一失。要加强考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工作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制度,确保公正选拔。信息公开是公平的基础,也是对过程公正的有力监督。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计划、考试大纲、录取规则、录取结果信息公开,确保考生可在选拔考试各阶段了解和查询到相关信息。强化内部监督,各院校纪检部门要对选拔考试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监督。招生院校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各推荐学校要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对在选拔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招生院校要结合本校相关招生专业特色,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吸引优秀考生报考。其他本科院校要从大局出发,主动做好优秀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共同做好此项改革试点工作。

附件:浙江省2010年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1.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登记表
附件  2.浙江省2010年“2+2”选拔考试考生花名册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 电话:0571-28865806

技术支持:钱江学院电子商务研发中心,pipisoft

您是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