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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级新生学籍管理温馨提醒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8-22 13:58:49    访问量:2464

一、毕业要求

.学分要求。四年制全日制本科专业至少须修读满168学分,方可毕业。其中Ⅰ类学分至少160学分(见人才培养方案),Ⅱ类学分(课外学分)4学分,Ⅲ类学分(创新创业学分)4学分。

2.大学英语校内统考成绩合格(通过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艺体类为三级者可免考)。

3.毕业时,体质健康测试须合格。

以上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

二、学业警诫

非毕业年级学生在一学期中修得学分数低于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学分60%者,给予学业警诫;第二次出现的,给予退学警诫并降入下一年级学习;第三次出现的,予以退学。学生在校期间,如未修得学分数累计超过20学分的,给予退学警诫并降入下一年级学习;一年后未修得学分数累计仍超过20学分的,给予退学。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三、院内转专业

学院允许在校生转专业,无课程考核不及格、学习成绩优良、无纪律处分且符合转入专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转专业:

入学未满一个学期的;已进入第四学期的;在校期间转过一次专业的;应作退学处理的;经学院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转专业在第一学期、第二学期、第三学期各办理一次(转过一次的学生不得再转)。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四、校内与省内“2+2”选拔

2+2”选拔现分校内与省内两类。校内:学院每年从大二学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相同或相近的非师范类专业学习,选拔人数控制在我院当年在校二年级学生总数的2%以内,且每一专业选拔人数不超过我院该专业二年级在册学生数的2%,被选拔学生列入普通公费本科生管理,颁发杭州师范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见《关于选拔钱江学院优秀学生转入校本部学习的实施办法》。

省内:根据《浙江省选拔优秀本科生转入部分高校重点专业学习工作实施细则》,我院二年级在校学生可以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2+2”考试,通过考试后进入浙江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宁波大学等5所高校的重点专业学习,颁发该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五、课程免听、免修、补修与重修

.课程免听。因转学、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原因需要补修相应课程造成课程冲突的,可申请免听。在课程免听期间,学生必须按时提交给教师自学该课程的作业和笔记等,参加并完成该课程的所有实践环节及考核;否则主讲教师可建议开课系随时终止学生的课程免听。

2.课程免修。成绩优秀或学有所长的学生通过自学认为已掌握某门课程,可申请免修,直接参加期末考试,成绩80分以上者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转专业或转学学生,已学过相同课程或已学课程学分和要求高于转入后应学课程,且成绩在合格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修,课程成绩可以根据已修成绩直接认定。在新生入学后教学部组织的《大学计算机基础》等课程的免修考试中,成绩达80分及以上者,准予免修,否则须参加该课程的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属于申请免修范围。

3.课程补修。学生复学、转专业、转学、降级等学籍异动后,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方案, 学生原来没有修读的课程应按对应学期进行补修。学生补修课程原则上应跟班上课,确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课程免听,如因培养方案调整,补修课程停开,经自学后由开课系直接考核。

4.课程重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可)申请重修:课程总评考核成绩40分以下的;补考、缓考不及格或缺考的;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不及格的;旷考、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的;一学期某门课程缺课累计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或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三分之一的;正常考核成绩及格但不满意的(此类重修每门课程不得超过2次)。学生重修原则上应跟班上课,确因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课程免听。

以上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课程免听、免修、补修、重修管理办法》。

六、休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休学:因伤病经指定医院诊断、校卫生所确认,须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教学周数的三分之一以上的;因某种特殊原因或困难须暂时中断学业,本人申请或学院认为必须休学的。学生休学一般以1年为期,累计不得超过2年。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七、考试与成绩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每门课程正常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须直接参加重修的情况除外,见“课程重修”),课程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综合评定。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包括重修、补修考试),应当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否则按旷考处理,申请缓考的学生, 须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临时急病者持校卫生所证明),缓考从严控制,原则上每学期应控制在3门课程以内。

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是《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毕业的基本要求。详见《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体质健康测试及《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的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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